个人廉政清单
责任人:张翠英
现任职务:基础医学院院长
分管工作:行政工作
一. 认真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政纪法规,自觉主动接受廉政和警示教育,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。
二. 对本部门廉政建设负总责。
三. 严格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和”三严三实”要求,坚决反对“四风”,自觉实行节俭、朴素、健康的工作生活方式。
四. 严格按程序、依法、依规、依章办事,绝不越权和滥用权力,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。
五. 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工作纪律、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,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保证政令畅通。
六. 组织好本部门廉政建设的检查和考核。
七. 积极配合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开展的各项工作。
八. 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。接受学校的检查和考核。